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熊燕斌、刘启波、黄敬和、陈俊谦决定逮捕
8月29日 据最高检官方微信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山西省地质勘查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熊燕斌(正厅级);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启波(副厅级);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黄敬和(副厅级);广东省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俊谦(副厅级)决定逮捕。
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熊燕斌决定逮捕
山西省地质勘查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熊燕斌(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忻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熊燕斌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启波决定逮捕
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启波(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启波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黄敬和决定逮捕
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黄敬和(副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黄敬和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陈俊谦决定逮捕
广东省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原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俊谦(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俊谦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