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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地址|位置|电话|联系方式|简介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地址: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金山街道办事处道前街14号
邮政编码:514000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附近的公交站:
梅江区政府、区政府、泰康路、泰康路口、虹桥头、虹桥头、赤岌岗、剑英桥下、文化公园、泰康路口、市水利局、梅州中学、剑英桥下、油罗街口、剑英桥下、华盛顿广场。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附近的公交车:
15路、26路、20路、13路、3路、4路、8路、12路、5路、16路、6路、2路等。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电话:
0753-2196811;0753-2196700;0753-12368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简介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88年3月,位于梅州市梅江区金山办事处道前街14号,是梅江城区的司法审判机关。现有中央政法编制61人,其中员额法官24人。负责审理和执行本辖区内的一审刑事、民商事案件及执行本院审理的相关案件和非诉行政申请执行案件。曾荣获全省模范法院、优秀法院、省文明单位、全省法院调解先进单位、诉前联调全省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排头兵竞赛活动嘉奖集体、全省少年法庭工作先进单位稳定,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两次、集体二等功一次。
2019年9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后,设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庭)、政治部(督察室)、综合办公室(法警队)、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共计8个部门。
机构设置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负责民商事案件的立案、排案和执行申请、刑事案件立案;核定和预收诉讼费;依法对案件立案的程序问题作出裁定;受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申请复查;办理其他有关诉讼服务工作事宜。
刑事审判庭
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依法审查和处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各类案件;依法审判上级法院指定和交办的各类案件;依法审判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再审案件;审判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办理其他有关需要法院裁判的工作事宜。
民事审判庭
审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依法审查和处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各类案件;办理其他有关需要法院裁判的工作事宜。
综合审判庭
依法审判上级法院指定和交办的各类案件;依法审判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商事案件判决、裁定的再审案件;审判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审判一方是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依法审判第一审一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同纠纷案件、涉港澳台、中外合作、合资,外商独资民商事纠纷案件;办理其他有关需要法院裁判的工作事宜。
执行局
对本院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强化执行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职能;负责民事一审案件、生效仲裁裁决的执行;刑事一审案件财产刑以及恢复执行、委托执行案件的执行;负责执行案件的登记、分发等工作;负责处理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办理本院执行案件的委托评估、拍卖等;办理其他有关执行工作事宜。
政治部(督察室)
负责本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本院法官等级、法警警衔审查和报批工作;承办各类奖励审查、报批以及人事档案和统计工作;按照干部调配、任免、工资福利、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党建工作;负责本院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工作;办理其他有关政工、人事、妇女、青年工作事宜。
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
协助院领导组织协调政务工作;负责督办工作,承办党组会议、院务会、院长办公会、审判委员会等会议事务;负责文秘、文印、机要、保密、档案图书和院机关值班室的工作;负责法院电传和电脑及网络管理工作;负责本院干警服装、法院装备的管理工作;办理其他有关司法行政事宜。
负责送达或协助送达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押解人犯和开放审判值庭工作;协助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对财产保全及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的执行;负责本院机关的警卫、保卫工作;完成本院领导和上级司法警察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办理其他有关法警工作事宜。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方针、政策、法律;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报告;编写法院工作简报、要情、信息动态;负责法院调研、案例编写、法律宣传、司法统计工作;负责法官协会交办的工作;协调各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处理其他有关审判研究监督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