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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润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万绿清风
日前,经河源市委批准,河源市纪委监委对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润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润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执法违法,徇私枉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润泽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徇私枉法、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润泽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润泽简历
陈润泽,男,汉族,1967年12月出生,广东龙川人,在职大学本科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1月任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2009年8月任河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处级专职委员
2018年1月任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21年3月被免去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2021年4月被免去河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