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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叶语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廉洁湛江
日前,经湛江市纪委监委指定,雷州市纪委监委对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叶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叶语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转移和销毁相关证据;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为获得提拔重用,向国家工作人员输送财物;违规收受礼金,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执行公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玩忽职守,造成国家巨额经济损失;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信用社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
叶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行贿犯罪、受贿犯罪、玩忽职守犯罪和高利转贷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湛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叶语开除党籍处分;由湛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叶语简历
叶语,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广东徐闻人,在职大专文化,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9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12月-1993年2月,在徐闻县海安工商所工作;
1993年2月-1996年7月,下海经商;
1996年7月-1996年10月,任徐闻县市场物业管理站副站长、市场服务公司经理;
1996年10月-1998年12月,任徐闻县物业站站长(其间1998年3月-1998年10月停薪留职);
1998年12月-1999年8月,任徐闻县工商局局长助理、县物业站站长;
1999年8月-2001年11月,任徐闻县工商局副主任科员、局长助理、县物业站站长;
2001年11月-2002年1月,任徐闻县工商局副局长;
2002年1月-2005年11月,任徐闻县工商局副局长兼任徐闻县物业局党总支部书记(正科级);
2005年11月-2006年8月,任徐闻县工商局副局长;
2006年8月-2007年5月,任徐闻县中小企业局、民营经济服务局局长,县工商局副局长;
2007年5月-2008年10月,任徐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县中小企业局、民营经济服务局局长;
2008年10月-2009年5月,任徐闻经济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县中小企业局、民营经济服务局局长;
2009年5月-2011年6月,任徐闻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
2011年6月-2012年4月,任徐闻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年4月-2012年8月,任徐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年8月-2014年2月,任徐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4年2月-2014年11月,任徐闻县规划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4年11月-2019年3月,任徐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3月,任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0年7月,被免去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2020年8月,被免去徐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