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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医疗补偿金,构成贪污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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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7年6月至10月,常某某在担任某某县医保中心审查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本单位档案室偷拿魏某某、林某某等多名患者治疗并已报销医疗补偿资金的住院资料,将多名患者提供的身份证及其存折账号复印件换成钱某某的身份证及其存折账号复印件,重新填写住院结算单,重复报销套取魏某某、林某某等多名患者的医疗补偿资金共计人民币30多元占为己有。
案发后,常某某主动退还重复报销所得的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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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常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重复报销病患者的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资金,骗取国家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常某某案发后,积极退回全部赃款,主观恶性小,系初犯,认罪态度良好,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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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评析
本案中,被告人常某某作为某某县医保中心的审查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其利用自己的职务的便利,将多名患者的医保报销资料进行伪造、更名,重新填写相关信息以再次报销,并将该笔骗得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依法构成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