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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装成地方特产快递运“毒” 深圳福田区法院判处一贩毒者七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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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66 更新时间:2023年10月05日22:33:01 打印此页 关闭

伪装成地方特产快递运“毒”

深圳福田区法院判处一贩毒者七年徒刑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李倩 杨潍陌 查沛言

 

广州刑事律师】注本文来源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如需删文请联系我们。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贩毒案,被告人岑某以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22年6月,岑某在刷短视频时,看到有人用“吃肉”等暗语表示想高价购入毒品,岑某想到曾经在外打工时认识的一个越南人“GONG”称有毒品来源,便联系“GONG”购买毒品。岑某收到毒品后,便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寻找、联系买家,谈妥交易后,便将毒品藏在挖空的草果壳里,与其他正常草果一起混合打包,以邮寄特产草果为名,将暗藏的毒品邮寄给买家。

  2022年10月,岑某邮寄到深圳市福田区的包裹被查获,内夹藏冰毒(重0.19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同年11月,岑某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在其住处搜出冰毒15.6克、海洛因1.5克、麻古药丸0.4克。岑某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岑某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随着互联网技术、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犯罪分子将毒品伪装成糖果、茶叶、饮料等日常食品,依托社交平台联络毒品交易并收取毒资、通过快递物流渠道交付毒品的现象屡见不鲜。信息网络的跨地域性、匿名性特点,使得毒品犯罪手段愈趋隐蔽化、多样化,增加了监管、打击的难度。本案是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物流寄递手段向吸毒人员贩卖毒品的典型案例,犯罪手段隐蔽,社会危害性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依法适用刑罚,是严厉打击该种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贩卖毒品犯罪行为的有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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