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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加大金融证券类犯罪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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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82 更新时间:2023年08月25日01:48:23 打印此页 关闭

最高检:加大金融证券类犯罪打击力度

来源:中国证券报

 

广州刑事律师】注本文转自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如需删文请联系我们。

 

最高检日前印发《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计划通过完善“六大体系”36项改革任务,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好服务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表示,为加大金融证券类犯罪打击力度,《改革规划》提出包括探索完善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驻检察工作机制等在内的系列制度设计。

《改革规划》提出一系列提升服务大局效果的制度设计。比如,为进一步把法律监督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大局,提出建立法律监督与法治督察、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衔接机制。比如,针对当前网络犯罪新趋势新特点,为加大网络犯罪打击力度和效果,提出探索建立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网络检察工作机制。为加大金融证券类犯罪打击力度,提出健全上级检察院对跨区域金融犯罪案件统筹协调、挂牌督办机制;完善与金融监管部门、侦查机关、审判机关会商机制;探索和完善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派驻检察工作机制等。

“《改革规划》结合人民群众更高司法需求和过去办案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诸多优化完善措施。”上述负责人说,如提出“健全各项刑事检察业务的统筹协调、综合指导工作机制”“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健全职务犯罪检察与监察机关配合制约工作机制,加强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沟通协调工作”“健全不同领域公益诉讼办案指引”“推动完善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制度,研究推进刑事再审检察建议工作”“建立落实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案卷调阅制度”等,都是基于提升办案质效的考虑。

《改革规划》中关于检察履职的大部分措施,主要是以加强和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以及四大检察综合、协同履职为导向设计的。其中,刑事检察重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出“健全非法证据排除、分析、通报和报告制度”“强化涉案财物公诉职责”“完善刑事案件自行补充侦查机制”“大力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能力建设”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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