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违规贩卖止咳糖浆的行为,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
案情简介
徐某某是A村卫生所的医生。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徐某某以该卫生所的名义从医药公司购进1200瓶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60ml/瓶,每瓶含可待因0.12克)。为谋取利益,徐某某明知该药品系国家管制的成瘾性精神药品,违规出售有流入毒品市场的危险,仍然将900瓶上述糖浆(含可待因共108克)分批贩卖给毛某(另案处理,已判刑),共获利135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某涉嫌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本案中,被告人徐某某作为一名乡村医生,其明知涉案糖浆是国家管制的成瘾性精神药品,违规出售可能流入毒品市场。但为了非法获利,其仍然将单位购入的糖浆分多次贩卖给毛某,累计售出的糖浆中含可待因共108克,且非法获利数额较大。徐某某属于为了牟取利益,贩卖毒品的情形。其行为与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相符。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应当予以支持。此外,鉴于徐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退赔,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从宽处理。综上,以被告人徐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律师观点
本案所涉及的犯罪主体较为特殊。医生违规对外销售药品,除了涉及贩卖毒品罪之外,还会涉及以下罪名:其一、若医生所开的药店未取得营业执照或者售药许可证,而对外售药的,则属于未经许可对外销售国家专营物品的行为。若销售数额较大,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其二、若医生销售的是《刑法》意义上的假药、劣药,对患者身体造成严重损害的,应当以销售假药/劣药罪论处;其三、若医生妨害了药品管理规定,将禁药或未获批准的药品销售给患者,足以危害身体健康的,则应当以妨害药品管理罪论处。综上,对于医生违规对外销售药品的行为,具体构成何罪,应当结合相关法条与行为方式等来分析确定。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