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热线电话
  • 13632355031

法律咨询:136 3235 5031
< >

李修蛟律师、陈磊律师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提供专业辩护

分享到:
点击次数:594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13日13:18:43 打印此页 关闭

广州刑事律师

李修蛟律师、陈磊律师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提供专业辩护

 

老检刑事律师团李修蛟律师、陈磊律师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提供专业辩护。

2021126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正在被佛山市南海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的蒋某某、刘某某,聘请广州老检刑事律师团李修蛟律师团队担任辩护律师。

此次主办律师分别是李修蛟律师、陈磊律师。2021127日,李修蛟律师、陈磊律师分别会见了羁押在南海区看守所的当事人。

 

延伸阅读: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广州刑事律师.jpg

上一条:李修蛟律师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提供专业辩护 下一条:老检刑事律师团李修蛟律师为涉嫌滥用职权罪当事人提供申诉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