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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戴景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来源:佛山市纪委监委
日前,经佛山市委批准,佛山市纪委监委对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戴景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戴景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经商办企业,获取高额利润;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向有关人员打招呼、说情,造成不良影响;执法犯法,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退休后仍利用原职权的影响力,在协调案件处理、帮助他人减轻处罚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戴景田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佛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佛山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戴景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戴景田简历:
戴景田,男,汉族,吉林松原人,1953年3月出生,1969年1月参加工作,197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7月任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副处级干部
1998年12月任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书记、行政装备科科长
1999年10月任三水(市)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04年12月任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2005年5月兼任南海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1年9月任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正处级干部
2013年4月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