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刑事律师】
阳春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何梅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文章来源: 阳江廉政网
日前,经阳江市委批准,阳江市监委对阳春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何梅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何梅身为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和赠送礼金礼品;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数额巨大的公共财物;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接工程项目、药品设备采购、货款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何梅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报阳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何梅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何梅简历
何梅,女,汉族,1970年8月出生,广东信宜人,大学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4月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原系政协第七届阳江市委员会委员。
2008年9月任阳春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2011年8月任阳春市妇幼保健院院长、民盟阳春市总支委主委
2016年4月任阳春市妇幼保健院院长、民盟阳春市基层委员会主委
2016年11月任阳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民盟阳春市基层委员会主委
2021年6月不再担任民盟阳春市基层委员会主委职务
2021年9月被免去阳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