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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超雄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南粤清风网
日前,经江门市委批准,江门市纪委监委对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超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超雄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工具,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力在案件查办、人事管理、企业经营、土地买卖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
吴超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门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江门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超雄开除党籍处分;由江门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江门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