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刑事律师】
湛江市徐闻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叶就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廉洁湛江
日前,湛江市纪委监委对徐闻县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政委叶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叶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对抗组织审查;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调整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叶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湛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叶就开除党籍处分;由湛江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叶就简历
叶就,男,汉族,1973年5月出生,广东徐闻人,在职大学学历。1991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12月-1994年12月,在第41集团军工兵团三营八连服兵役;
1994年12月-1995年3月,在家待业;
1995年3月-2000年7月,在徐闻县公安局海安分局工作,1997年9月任法制股副指导员;
2000年7月-2001年9月,任徐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副局长;
2001年9月-2007年6月,任徐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7年6月-2015年7月,任徐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
2015年7月-2017年6月,任徐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主任科员;
2017年6月— 2020年9月, 任徐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20年9月,被免去徐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职务。